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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實施辦法》的規定,為更好地保護利用檔案,經省檔案館同意,我院定于2016年2月2日將1985年至2001年《招生錄取新生名冊》紙質檔案全部移交至省檔案館。
自2016年2月2日起,我院不再受理1985年至2001年《招生錄取新生名冊》的查詢。
特此公告。
湖北省教育考試院
2016年2月1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