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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
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的職責為:
依據國家和省考委有關規定,研究擬訂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各類專業開考計劃,指定主考學?;驅I指導學校;組織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的報名、考試、評卷、登分工作;審核辦理考生轉考、免考手續;建立和管理考生考籍檔案,頒發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課程合格證和畢業證書;對全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社會助學(包括社會力量助學)工作進行指導、監督。
高等教育自學考試辦公室主任:徐春生
自學考試報考咨詢、考試違規舉報:027-68880250
自學考試轉考、電子檔案、畢業證申請和認定、自學考試成績認定:027-68880323
自學考試專業設置、課程安排、自學考試課程免考:027-68880241
本科畢業前置學歷審核、自學考試助學投訴與建議:027-68880287
綜合科電話:027-68880246